木质纤维质量需求及检查办法

木质纤维质量需求及检查办法 

一、木质纤维的质量需求(JTG F40-2004 ) 

项目 

 

单位 指标 实验办法 纤维长度,不大于 

mm 6 水溶液用显微镜观测 灰分含量 % 18±5 高温590~600℃焚烧后测定残留物 pH值 — 7.5±1.0 水溶液用pH试纸或pH计测定 吸油率 — 纤维质量的5倍 

用火油浸泡后放在筛上经振后称重 含水率(以质量计),不大于 

105℃烘箱烘2h后冷却称量 

二、具体检查办法 

1.灰分含量 

用高温焚烧后的残留灰分表示。取2~3g试样,在不少于2h的时间内加热到590~600℃,冷却后称取残留物的质量。 

2.pH值 

实验时取5g纤维加在100ml水中,坚持30min后测定。 3.吸油实验 

称量5g纤维浸入火油中,不少于5min,取出后称量吸透油分的纤维质量,将其放入一个由筛网做成的小滤勺中,滤网的孔径为0.5mm,在摇筛机上摇振10min(每分钟摇动221次,起伏32mm,振147次/min,振幅13mm)。称量摇筛后吸油纤维的质量,核算纤维吸油量与纤维自重的比值,即为纤维的吸油率。 

4.含水率 将纤维放入烘箱中枯燥2h后测定水分的损失。 


5.相对密度 

木质纤维因为材质较轻,且纤维内部吸收一部分水,溶解某些物质,所以测定相对密度时需求通过另一种已知相对密度液体变换。具体办法是称取适量的纤维放入一个通过标定的测定相对密度的瓶中,向瓶中写入一种密度小于这种纤维且不使纤维发作溶解的液体,为防止瓶中呈现气泡,能够事先用该液体浸泡纤维,必要时可采纳捣实或离心的方法除掉气泡,将液体注满。 

相对密度=(m瓶+纤维-m瓶)/(m注满瓶的水-(m瓶+纤维+液体-m瓶+纤维)/液体相对密度)。